第73章 更新册籍
  张居正领了旨意,回到內阁便召集了吕调阳、张四维,以及户部、吏部的几个郎中,连夜布置任务。
  “三个月之內,各省都要拿出田等划分的细则。”他坐在案前,把写好的手令递给书办,“发往各省布政使司,限期回报。逾期者,以考成法论处。”
  吕调阳接过手令看了看,眉头微皱:“太岳,时间不是太紧了?有的省路途遥远,光是文书往返就要十来天。”
  “又不是让他们重新清丈田亩。”张居正说,“清丈鱼鳞册在各司库里放著,田亩方位、土质、水利,都有记录。按这些数据分等,不是从零开始。各司接到手令,三五日就能拿出初稿。剩下的时间,够他们往返確认了。”
  张四维点了点头:“这个思路对。鱼鳞册是现成的,分等只是把数据重新归类,不是重新丈量,確实快得多。”
  吕调阳不再说什么,把手令递还给书办。但他又想起一事:“太岳,各省田土情况千差万別,分等的標准要不要全国统一?江南的上田,到了西北可能只算中田。”
  张居正显然已经想过这个问题。他从案上抽出一张纸,上面写著他擬定的分等標准草案。
  “標准必须统一,否则无法比较。上田——土质肥沃、水利便利、歷年亩產一石以上。中田——土质中等、有水利但不够便利、歷年亩產五斗到一石。下田——土质瘠薄、无水利、歷年亩產五斗以下。各省按此標准执行,不得自行变通。”
  吕调阳看了,点头:“这个標准清楚。但『歷年』是多少年?三年还是五年?”
  “三年。”张居正说,“清丈是隆庆十一年到十三年完成的,各地都有近三年的產量记录。就用这个数据,不用再往前翻旧帐。”
  张四维在旁边补充:“还有一点——水利一项,有的田本来无水,但官府修了渠之后变成了水浇地。这种情况怎么算?”
  张居正想了想,说:“以清丈时为准。清丈时是什么状况,就按什么状况定等。以后水利改善了,可以申请重定,但不是现在。”
  三个人把標准逐条敲定,书办在一旁记录,写到第五遍才最终定稿。
  张居正又拿起另一份文书:“还有一件事。新法颁行后,各省折银比例以当地市价为准。户部要拿出一份指导方案来,不能把定价权全交给地方。”
  刘体乾被叫来的时候,已经是下午了。他听完张居正的要求,翻了翻手里的帐册,说:“张阁老,折银比例的事,户部一直在做。隆庆初年,米价每石三钱到五钱不等,这几年丰歉不一,各地差价更大。若按一个標准定死了,確实不行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