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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2章 大院春秋,童影流光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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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颤抖的温暖,稚趣童生

欢欢到来的那个夏天,空气里弥漫着树脂融化的甜腥气。

那是1980年7月,煜坤5岁。清晨六点多,父亲借来的28大杠自行车碾过矿区还未醒来的街道。煜坤坐在前梁上,身子被父亲的双臂环成一个小小的避风港。车轮滚过煤渣路,“沙沙”声像某种巨兽在梦中磨牙。

二十公里路,父亲蹬得匀速而沉默。煜坤盯着前方,土路在晨雾中延伸,像一条蜿蜒的黄色麻绳。偶尔有早班卡车轰鸣而过,卷起的风和土都带着柴油味,混进父亲衬衫上淡淡的肥皂气息。

“爸,王叔家有狗吗?”

“有。”

“大狗小狗?”

“小狗。”

“多小?”

“就这么小。”父亲空出一只手,在煜坤眼前比划了一个拳头。

那个拳头悬在1980年东北夏日的晨光里,边缘被朝阳镶上毛茸茸的金边。煜坤盯着它,觉得那是世界上最重要的一枚印章,即将盖在他生命里的某个空白处。

千金乡到了。

土路两侧的玉米地像绿色的高墙。王叔家的砖瓦房蹲在村口,烟囱吐出青灰色的炊烟,笔直如一根拴住天空的绳。父亲刚支好车,王叔就从屋里窜出来——个子和父亲差不多,但更宽,像一堵会移动的土墙。

“这就是小煜坤?”王叔蹲下来,脸凑得极近。煜坤看见他瞳孔里自己的身影:小小的,被压缩在褐色虹膜的中央。

“王叔好。”

“嘴真甜!”王叔哈哈笑,笑声震落屋檐下一串露水。

那是煜坤第一次真正进入“乡下”。土炕的热度透过裤子传递上来,像某种活物的体温。灶台上的大铁锅冒着蒸汽,里面煮着猪食,酸馊的气味混着柴火烟,构成一种陌生的、稠密的空气。院子里,鸡在刨食,鸭子在蹒跚,猪圈里的黑毛猪发出满足的哼唧声。

但所有这些,都在王叔提着小篮子出现时褪色了。

篮子是用柳条编的,还带着青皮的色泽。王叔把它放在土炕上,像放置一件祭品。然后他掀开盖着的蓝布——

一团毛茸茸的、颤抖的暖黄色。

小狗。

它太小了,小到可以完全卧在煜坤摊开的掌心里。眼睛是两粒湿漉漉的黑葡萄,鼻子粉嫩,呼吸急促得像刚跑完很长一段路。它仰头看着煜坤,喉咙里发出细弱的“呜呜”声,不是恐惧,是询问。

煜坤的手停在半空,他忽然不敢碰,仿佛那不是一个生命,而是一滴刚刚凝固的、还带着体温的树脂。

“喜欢吗?”王叔问。

煜坤点头,说不出话。

“那抱回去。但得答应我一件事。”

“您说。”煜坤的声音陌生得不像自己的。

“它才两个月,你得照顾它,像照顾……嗯,像照顾你自己的影子。”

这句话,五岁的煜坤要很多年后才真正理解。但在那一刻,他郑重地点头,仿佛接受了一项庄严的授勋仪式。

他小心翼翼地把小狗捧起来。它在他掌心蜷缩,体温透过皮毛,一路烫进他心里某个从未被触碰的角落。父亲和王叔在说什么,他听不见了。世界缩小成掌心这一团颤抖的温暖。

他给它取名“欢欢”。不是因为它欢快,事实上它此刻正在发抖,而是因为这个词念出来时,嘴角会自然上扬,像一个小小的微笑。

那天下午,王叔带他去地里。玉米叶子边缘锋利,在煜坤胳膊上划出细密的红痕。他抱着欢欢,看王叔从藤蔓上摘下黄瓜——碧绿,带着嫩刺,掰断时发出清脆的“咔嚓”声,汁液溅出来,空气里瞬间充满青涩的香气。

他们还爬了杨树。树干粗粝,树皮裂成龟甲般的纹路。王叔像猴子一样灵巧,几下就蹿到树杈处,从鸟窝里掏出一只光秃秃的雏鸟,粉红色的皮肤半透明,能看见底下蓝色的血管在搏动。

“敢拿吗?”

煜坤看看雏鸟,又看看怀里的欢欢。然后伸出另一只手。

回程时,自行车前梁上多了一个柳条篮。欢欢在里面睡着了,雏鸟则卧在煜坤用棉花临时铺成的小窝里。父亲蹬车的节奏比来时轻快,嘴里甚至哼起一支军歌的调子。煜坤抱着篮子,看着路两旁的玉米地向后流去,像一片无垠的绿色河流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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