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七章 磨刀霍霍,吃猪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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  如果扛在肩膀上,那脖颈处咕嚕嚕冒出来的血水,流到他这棉袄上,那他的棉袄可就真的彻底的废了。
  哪怕是用肥皂洗,也不见得能將棉袄上的血腥味给洗掉。
  如果是简单粗暴的拖拽,同样不可取,需要藉助工具,將一大一小的野猪,放在柳树枝上,用绳子绑住。
  不仅省力,还能让野猪身上的血液更好的排除掉,不会沾染上地上的灰尘,石头,两公里的路,直接拖著。
  哪怕是皮糙肉厚,也可能拖得面目全非,关键是山里面的野狼,也会闻著血腥味找到他,一但被狼群盯上。
  哪怕他手上有猎枪,都有可能被撕咬成碎片。
  因此,一般有经验的猎户,绝不会贪多,逮住一只野物之后,便会直接下山,也不会在山上过度的休息。
  將柳树枝砍倒之后,东青將两头猪丟在上面,慢悠悠的拖著下山。
  .....
  冷风呼啸。
  简易的茅草屋外,柳如烟站在门口,忧心忡忡的看著山上的方向。
  “天快黑了,你姐夫怎么还没有回来。”
  刘如春抬起脑袋,手上拿著一个叉子,同样警惕的看著四周,第一天来到这个陌生的环境,小姑娘的心里有些害怕。
  不过还是强装镇定道:“姐姐別担心了,李支书不是说姐夫是下溪沟有名的猎户,从小就在山里长大,怎么可能有事呢?”
  柳如烟虽然知道是自己小妹的安慰,可还是记到了心里,点点头道:“不错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