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十一章诺德勇士
  一阵微风吹过,树上的枝叶颯颯作响,空气中瀰漫著一股血腥味。
  林客站在树林中,冷静地看著那个之前去查看树林的强盗,此刻已经从暗处跑了出来,一脸惊慌地和雷蒙站在了一块。而雷蒙却捂著腰,躲到了一棵树后。
  那个小男孩没有被发现,林客的心中微微鬆了口气。
  林客的计划,是趁著对方不注意,通过弓箭远程偷袭,再突然衝出击杀对方一到两个人,或者让其失去战斗力。
  將原本一对四的局面,变成一对三乃至一对二。然后趁乱跑进树林,和对方拉开距离。
  敌进我退,敌退我打。
  锁子甲和武装衣穿在身上,只会稍微降低林客长时间行动的耐力,对短时间的战斗灵活性等,其实影响不大,这也是林客穿著它们出行的缘故。
  试问只要穿著鎧甲,士兵就会变成一个慢悠悠的厚壳乌龟,那么鎧甲的意义是什么?在战场上当做敌人的活靶子吗?
  当然,那些真材实料的全身骑士板甲除外,因为那真就是乌龟壳。
  骑士骑上披甲战马,就是个中世纪移动坦克般的存在。
  用弓箭消耗,將最后的对决变成一对二乃至一对一,再占著鎧甲的优势斩杀敌人。
  自己有弓箭,有鎧甲,根本不怕和对方硬拼。
  现在的局面比预料中的要好上许多,杀了一个伤了一个还跑了一个,如果不是忌惮领头强盗雷蒙手上那把斧头的破甲效果,自己的武装衣和锁子甲扛不住,林客早就衝出去和对方硬拼一场。
  剑术,前世自己也是略懂的。
  站在对方十来米开外,林客耐心等著对方。如果他们敢一起衝进树林,自己就放箭,爭取让那个目前还算完整的傢伙失去战斗力,然后耗死那两个仅剩的强盗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