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29章 美金(4000 字)
  回家后,林恩失眠了。
  他不知道是因为蕾婭,还是埃琳娜,抑或是那份兰登书屋的合同。
  他就那么躺在床上,看著天花板一点点滴水,嘀嗒嘀嗒,落在接水的盆里。窗外,曼哈顿的雪还在落著,映出灰白色的光。
  这是第一次,第一次深夜没有拿起铅笔。
  桌子还在那儿,底下垫著一本1969年的黄页电话簿,《沉默的羔羊》,他写了整整一个月。桌面上散落著乱七八糟的横线纸、铅笔灰、橡皮屑、转笔刀。墙上贴著的日历还停在去年的十二月,上面还印著尼克森的微笑。
  但今天,桌子上放著的是那份兰登书屋烫金字体印的合同。白字黑纸,上面是林恩和汤普森一笔一画签下的名字。
  他就这么盯著天花板。
  五千五百美金,预付金。他算过,够跑两百八十五天计程车,不吃不喝;够付十六个月房租;够买一台新的雷明顿打字机;够让弗里曼的《午夜惊奇》再印三期。更不用说还有之后的销售额、版税、分成。
  他翻了个身,又看了一眼合同。
  他坐起来,从桌上摸过那包烟。万宝路,五毛五一包,烟盒上印著牛仔的剪影,最后一根了。
  打火机咔噠一声,火苗在黑暗里跳了一下。他深吸一口,尼古丁衝进肺里。他还活著,还在这个房间里,还在 1974年。
  他突然想起了一些记忆。来自这具 1974年华裔计程车司机的记忆。穿越之后,只剩下一些模糊的片段:这个叫林恩的人,出生在纽约的华人社区,父母早早离世,他輟学,在车行给人擦车、换轮胎,后来攒够钱考了计程车执照。每天开十二小时的班,赚够房租和饭钱。
  然后,他就成为了林恩。带著关於未来文学的记忆。
  林恩掐灭烟。
  他要活著。他要写完。他要让这个名字——lin en——印在封面上,让那张华裔面孔的照片出现在书店里,让那些书评人、那些读者、那些失眠的人在凌晨三点盯著天花板,想著他写出来的句子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