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66章 :录音不能作为证据?
  沈浪的语气透著篤定和一丝不易察觉的得意:“是录像,不是录音。为了保证效果,我可是专门购置了一套进口隱蔽拍摄设备。”
  听到是录像,唐冰兰说道:“是录像的话,证据效力上就没太大问题。”
  沈浪肯定道:“唐律师不知道您什么时候有空过来一趟?”
  唐冰兰利落地回应:“您告诉我大概需要我到达的时间和具体地点,我这边调整一下日程安排就动身过去。”
  沈浪略微思考了一下,徵询道:“时间比较紧,三天后怎么样?你方便吗?”
  唐冰兰几乎没犹豫:“没问题。三天后可以。”
  沈浪爽快地说:“如果需要预付费用或者其他安排,你现在就可以告诉我。我稍后就去银行转帐。”他对流程显得很熟悉。
  唐冰兰展现出职业操守:“沈总您客气了。律师费可以待案子处理完毕后,按结果或合同约定再结算,这样更方便。您把详细地址给我就好。”
  沈浪清晰地告知:“公司地址就在义乌市华丰宾馆。”考虑到对方初来乍到,他补充道,“你到义乌后,直接打车过来报宾馆名字就行。另外,这是我的私人手机號码:139xx778899。你抵达宾馆附近或者到了门口,隨时打我电话。”
  唐冰兰记下號码,乾净利落地结束通话:“好的,沈总。那我们就三天后见。”
  “咔嚓。”沈浪按下掛机键后又拨打一个號码。
  ...
  “嘟~嘟~嘟~”单调的电话铃声在听筒里规律地响了三声后,终於被接起。
  听筒那边立刻“甩”过来一串清脆响亮、透著浓浓东北大碴子味儿的普通话:“哎妈呀!这旮沓是企鹅科技啊!您想找谁嘮嗑儿唄?”
  声音的主人,达莉婭·莎伊克,似乎完全没意识到自己这口音有多“接地气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