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22章 这个答案太恐怖了!(4.6K)
  可在90年代初的技术和社会环境下,信息传播主要依靠口耳相传、纸质媒介和有限的电话线路:公共场所的监控摄像头凤毛麟角:社会流动性相对较低,人们的活动范围和信息圈层也相对固定。
  在这样的技术条件和社会环境下,一个人,要想同时掌握分布在城市不同角落、属於不同社会阶层的个体隱私,並且还是那种连其身边亲近之人都不一定知晓的、可能涉及违法或道德瑕疵的隱秘,需要何等强大的信息获取能力?
  这种能力,绝非普通民眾甚至一般意义上的“消息灵通人士”所能具备。它需要的是能够系统性、常態化接触到一个城市最底层、最原始的案发信息的特殊渠道。
  一个刘梅的案件,或许还可以解释为凶手是其生活圈內的熟人,机缘巧合下得知了其侄女溺亡的隱情。
  再加上一个吴薇薇,虽然巧合度增加,但仍存在一种可能性:凶手的社会关係网络比较复杂,恰好同时与刘梅和吴薇薇的生活圈存在交集。
  可是,当第三个受害者李老贵出现,且其肇事情景的目击概率极低,若仍用“熟人巧合”来解释,那这种“巧合”的叠加概率已经低到令人髮指的地步,近乎天方夜谭!
  凶手怎么可能恰好既是刘梅的“熟人”,又是吴薇薇的“熟人”,还偏偏在那个特定的早上、特定的地点,“恰好”目睹了李老贵肇事逃逸的全过程?
  这种概率,比中彩票头奖还要低!李东在心里暗忖:买彩票或许真有人能撞上这种逆天好运,但涉及连环命案,尤其是凶手行为模式呈现出高度组织化、计划性的案件,绝不可能建立在如此脆弱且一连串的巧合之上!
  那么,排除了几乎不可能的“多重熟人巧合”之后,剩下的解释,即便再不愿意面对,也变得高度可能了。
  什么样的职业或个人,能够合法、常態化地接触到城市里各类案件的第一手信息?能够接触到那些最初可能被认定为意外、自杀,或者因证据不足而无法深入追究的案件的原始资料?
  答案呼之欲出,像一块冰冷的巨石压在李东胸口——警方內部人士。
  只有这个身份,才能合理地解释凶手为何能拥有如此恐怖的一手案源信息收集能力。
  作为执法者,警方能够接触到第一手案源,包括法医、痕检、最初接处警的民警,甚至是指挥中心的信息调度人员————他们都可能在不同层面掌握著这些碎片化的、却对凶手而言至关重要的“罪证”信息。
  想到凶手很可能就隱藏在那身熟悉的制服之下,利用职务之便筛选目標,然后实施“私刑”,李东的脸色变得阴沉无比。
  一种被背叛的愤怒和深切的寒意交织在心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