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345章 转换思路,刹那天地宽
  ……
  小小的单人自习室内,桌面上只摆放着透明的茶色水杯、一堆摊得乱七八糟的摞书、一个写得密密麻麻的自习本。
  桌子的右上角还有一部老爷机——不是智能机,而是老爷机。
  那手机看外表是早十年就该淘汰掉的旧货,塑料外壳,屏幕只有两个手指宽,整体厚度却像是一块砖。
  这东西看上去也就只具备基本的打电话、接电话的功能,在娱乐方面估计连玩俄罗斯方块都够呛。
  但有的人,却偏偏需要这种断掉娱乐功能的电子设备。
  “【定罪的基本原则】,主要包括……客观判断先于主观判断、形式判断先于实质判断、类型判断先于个别判断、事实判断先于价值判断……”
  “‘客观判断先于主观判断’指的是……在定罪过程中,应先分析客观行为是否符合犯罪构成要件,再判断主观故意或过失……”
  清泉一般的背书声在自习室里面回淌。
  背书的中间似乎有几个思考的小停顿,但整体非常流畅。显然这个声音的主人相当用功,是已经理解了这块知识的内在逻辑,而不是简单的机械背诵。
  结束这个小题的知识点之后,声音的主人抓起水杯润了润嗓子,把目光投向自习本上。
  本子上记着“【定罪的基本原则】”这个题目的名字,题目下面的答案部分却用别的纸张盖住。
  把遮挡物拿走,把自己刚刚背诵的内容和答案一一核对,夏天满意地点了点头,继续下一题。
  “【教唆犯的成立条件及责任】,其成立条件包括……”
  叮铃铃铃——