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905章 文明古国的后裔(1 / 2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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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日韩等东亚地区的黄种人,一般会被划分为第二等级剎帝利,待遇也比较高;
东南亚及大洋洲地区民眾,则会被划分为吠舍,属於第三等级,以平常心待之即可。
但如果外国人在天竺从事底层工作,他们同样会被视为低种姓,並受到歧视。
这里说的底层工作,通常是指达利特阶层的各种工作,如收尸人或者清洁工等等。
隨著二战结束,天竺脱离了英国的殖民地建国,政府为了彰显平等原则,在法律上废除了种姓制度。
但考虑到印度83%的人口信奉印度教,种姓观念深入民间,实际上在真实的天竺社会中,种姓制度的隱形影响依旧无处不在。
有个真实案例:1981年北方邦的达利特少年不小心踩到婆罗门影子,被活活烧死示眾,警察却以“宗教纠纷“为由不予立案。
1980年代的农村里,达利特孩子进学校还要自带凳子,因为“贱民坐过的椅子会污染教室“。
90年代以前,低种姓女性必须裸露上身,想穿衣服得按r房大小交税。
类似的歧视在80年代的天竺无处不在。
正所谓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,大到国家,小到个人,经济基础才是社会地位的体现。
而大部分情况下,决定经济基础的就是一份稳定的工作,而不同的工作把天竺人做了区分。
比如达利特阶层,因为隱形的限制,他们连去餐厅当一名服务员的资格都没有,他们世世代代都从事最底层的工作。
在天竺,因为基础设施差,大多数厕所没有自来水,下水道很容易堵,而且厕所本身也不多。
再加上印度教鼓励户外方便,结果就是粪便到处都是。 ↑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