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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7章 老槐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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顾怀安和顾念笙的事情之后,白七七安静了好几天。

不是那种蔫头耷脑的安静,而是一种若有所思的安静。她不跟林阳抢火腿肠了,不炸厨房了,不追剧追到半夜了。她每天坐在窗台上,盘着腿,托着腮,看着楼下的老槐树发呆,六条尾巴在身后一动不动,像六条银白色的流苏。

林阳觉得不对劲。

非常不对劲。

第一天他忍了。第二天他又忍了。第三天,当白七七连他煮的红烧牛肉面都只吃了三碗就放下筷子的时候,林阳觉得事情大条了。

“你怎么了?”他问。

“没怎么。”白七七托着腮,目光飘向窗外。

“你才吃了三碗。”

“我不饿。”

“你上次说‘不饿’的时候,吃了五碗。”

“那这次是真的不饿。”白七七叹了口气,下巴搁在膝盖上,“林阳,你说,那个养兄妹下辈子真的能遇见吗?”

林阳洗碗的手停了一下。

“你又想他们了?”

“不是想,就是……”白七七顿了顿,“就是觉得,他们好勇敢。”

“勇敢?”

“嗯。”白七七的声音很轻,“他们明明可以分开,各过各的日子,假装什么都没发生过。但是他们没有。他们选了最难的一条路。”

林阳把碗放好,擦干手,走到窗台边,靠在墙上。

“你想说什么?”

白七七抬起头看着他,眼睛亮亮的。

“林阳,你说,如果我们——”她的话没说完,突然被一阵手机铃声打断了。

林阳接起电话。贺言的声音传来,比以往任何一次都急促。

“林阳,城东有个案子。一个老小区,院子里有棵老槐树。今天工人在树下挖出了一具骸骨。”

“骸骨?”

“对。死了至少几十年了。但是——”贺言顿了一下,“那棵树,一直在流血。”

林阳挂了电话,发现白七七已经从窗台上跳下来了,六条尾巴全部展开,眼睛里那层若有所思的雾气散了,取而代之的是一种锐利的光。

“走吧。”她说。

城东的这个小区叫槐荫里,是八十年代建的老社区,名字就来源于院子里那棵老槐树。树有多大呢?三个成年人合抱都抱不拢,树冠遮住了大半个院子,夏天的时候整个小区的人都在树下乘凉。

现在,树被警戒线围了起来。树干靠近根部的地方,被挖开了一个洞——工人在铺设新的排水管道时,铲子碰到了什么东西。挖开一看,是一具蜷缩着的人骨,紧紧地贴着树根,像是被树根包裹着一样。

更诡异的是,树洞的断面在往外渗液体。暗红色的,浓稠的,带着一股甜腥的气味。

是血。

林阳和白七七到的时候,贺言正站在树下抽烟。他面前的易拉罐里已经塞满了烟头,看到他们来了,掐灭了手里那根。

“法医初步判断,骸骨是一名女性,死亡时年龄在二十到二十五岁之间,死亡时间大概在三十到四十年前。”贺言翻开笔记本,“但是——”

“但是什么?”

“但是她的死亡方式很奇怪。”贺言皱眉,“法医说,她的骨骼上没有外伤痕迹,没有中毒迹象,死因不明。但她的骨骼密度比正常人大,而且骨缝里有大量的钙质沉积。”

“那是什么意思?”白七七问。

林阳走到树洞前,蹲下来。他打开感知力。

一瞬间,一股巨大的悲伤像潮水一样涌来。不是沈瑶那种压抑的、无声的悲伤,而是一种更浓烈、更炽热的情绪——像一团被压在地下几十年的火,终于找到了出口。

那棵树的内部,有一团光。

不是魂魄,不是执念,而是某种更深层的东西。那团光是金黄色的,暖暖的,像秋天的阳光。它紧紧地缠绕在树根上,和树融为一体,分不清哪里是树,哪里是光。

在金黄色光芒的中心,有一个模糊的人形。一个女人,很年轻,梳着两条辫子,穿着一件碎花衬衫。她闭着眼睛,双手交叠放在胸前,嘴角微微上翘,像是在做一个很长很长的梦。

“她在这儿待了很久。”林阳说,“很久很久。”

白七七凑过来,鼻翼动了动,然后脸色变了。

“她不是被害死的。”白七七的声音有些发抖,“她是……自己把自己埋在这里的。”

“什么?”贺言愣住了。

“她的魂魄和树根长在一起了。”白七七蹲下来,手指轻轻触碰树干上渗出的液体,“她在用自己的命养这棵树。”

林阳看向那团金黄色光芒中的女人。她的表情很平静,平静得像一潭深水。但在那平静的表面下,有某种东西在涌动——不是痛苦,不是怨恨,而是一种很深的、很沉的……

等待。

她在等一个人。

“查一下。”林阳转头对贺言说,“三十到四十年前,这个小区有没有失踪人口。尤其是年轻女性。”

贺言点了点头,打了几个电话。半个小时后,他的表情变了。

“查到了。”他盯着手机屏幕,“1987年,这个小区还是一片平房的时候,有一个叫沈秋雨的年轻女人失踪了。当时她二十二岁,是附近小学的音乐老师。失踪前,她跟邻居说要去南方打工,然后就再也没有回来。”

“她的家人呢?”

“父母都去世了。有一个哥哥,前年也走了。但是——”贺言翻了一页记录,“她有一个未婚夫。叫陈守山,当时是隔壁工厂的工人。沈秋雨失踪后,陈守山找了她很多年,一直没有放弃。后来工厂倒闭了,他就在这个小区当保安,一直当到退休。”

“他现在在哪?”

“还住在这个小区里。”贺言抬头看了一眼面前的居民楼,“三单元,一楼。我打电话问过了,他愿意配合。”

三单元一楼的门是开着的。一个头发花白的老人站在门口,穿着洗得发白的蓝色工装裤,背微微驼着,但腰板还是很直。他的脸上沟壑纵横,像老槐树的树皮,但眼睛很亮——那种亮不是年轻人眼睛里的光芒,而是经过岁月打磨之后,依然不肯熄灭的某种东西。

“陈师傅?”贺言走过去。

“是我。”老人的声音很沙哑,但很稳,“你们说……挖到人了?”

“是的。我们初步判断,可能是——”

“是秋雨。”老人打断了他的话,声音平静得像在说一件早就知道的事情,“我知道。我一直都知道。”

白七七愣了一下:“您知道?”

陈守山没有回答,而是转身走进屋里。房间不大,但收拾得很干净。客厅的墙上挂着一张黑白照片,照片上是一个年轻女人,梳着两条辫子,穿着碎花衬衫,笑得很好看。

照片旁边,挂着一把二胡。琴弦已经锈了,琴筒上也落满了灰,但被擦得很干净。

陈守山站在照片前,看了很久。

“秋雨喜欢唱歌。”他慢慢地说,“她是小学的音乐老师,教孩子们唱歌。她嗓子好,唱起歌来,整个院子都能听到。那棵老槐树下面,是她最喜欢唱歌的地方。”

他顿了顿。

“她说,槐树有灵性,能听懂人的心事。她每次不开心,就去槐树下唱歌,唱完了就好了。”

白七七看了一眼窗外的老槐树,树冠在风中轻轻摇晃,发出沙沙的声响。

“1987年春天,”陈守山的声音更低了,“我跟她说,我要去南方打工,挣了钱回来娶她。她说好,她等我。我走的那天,她站在槐树下唱歌送我。唱的是《茉莉花》。她说,等你回来,我再唱给你听。”

他的手微微发抖。

“我去了三个月。工厂效益不好,我没挣到钱,没脸回来。给她写信,写了又撕,撕了又写。后来有一天,我收到一封信,是邻居写来的。信上说,秋雨不见了。说她跟人说要去南方找我,然后就再也没回来。”

陈守山转过头,看着林阳和白七七。他的眼睛很亮,亮得让人心疼。

“我找了她三十七年。”他说,“我把南方所有的城市都找遍了,没有找到她。后来我想,她是不是根本没去南方。她是不是……一直就在这里。”

他看着窗外那棵老槐树。

“这棵树,这些年长得特别好。”他的声音很轻,“夏天的时候,整个小区就它最绿,最茂盛。我在树下坐着的时候,总觉得能听到有人在唱歌。很小声,很远,但就是能听到。”

白七七的眼泪又流了下来。

她转过身,看着窗外的老槐树。金黄色的阳光透过树叶洒下来,斑斑驳驳的,像碎金子一样铺在地上。

她忽然明白了。

沈秋雨没有去南方。她根本没有离开过这个院子。她把自己埋在了老槐树下,让自己的身体化作养分,滋养着这棵树。因为她知道,陈守山会回来。他会在这棵树下等她。她不能走,她要留在这里,用另一种方式陪着他。

三十七年。

她在地下等了三十七年。

而他在树上,等了她三十七年。

他们只隔着一层土,一层树皮,却永远无法相见。

白七七跑出了门。

林阳跟出去的时候,她已经蹲在老槐树下,抱着树干,哭得浑身发抖。她的脸贴着粗糙的树皮,眼泪顺着树干流下来,渗进那些裂缝里。

“你好傻……”她哭着说,“你好傻啊……你为什么不等等他……他回来了啊……他回来了你知不知道……”

树冠在风中摇晃,沙沙的声音更响了。几片槐树叶飘落下来,落在白七七的头发上,肩膀上,像一只只温柔的手在抚摸她。

林阳站在她身后,看着那团金黄色的光芒从树干里慢慢地渗出来。

那个梳着辫子的年轻女人,那个穿着碎花衬衫的音乐老师,从光里走了出来。她的身体还是半透明的,像隔着一层水雾,但她的笑容很清晰。

她看着白七七,弯下腰,伸出手,轻轻摸了摸她的头发。

“别哭。”沈秋雨的声音很轻,像风吹过琴弦,“我不疼。一点都不疼。”

白七七抬起头,泪眼模糊地看着她。

“他回来了。”白七七哽咽着说,“陈守山回来了。他找了你三十七年。他就在那里。你……你不去看看他吗?”

沈秋雨的笑容顿了一下。

她慢慢转过头,看向三单元一楼那扇开着的门。门里面,一个头发花白的老人站在照片前,背微微驼着,手里攥着一把锈迹斑斑的二胡。

沈秋雨看着那个背影,看了很久很久。

“他老了。”她轻声说,声音里有笑,也有泪,“他年轻的时候,可好看了。个子高高的,肩膀宽宽的,笑起来声音特别大,整个院子都能听到。”

她伸出手,手指穿过空气,像是想触碰那个背影。但她的手穿过了阳光,穿过了灰尘,什么也触不到。

“他瘦了。”她又说,“以前他可壮实了,一顿能吃三大碗饭。秋收的时候,他帮邻居扛麻袋,一口气扛二十袋不带喘的。”

白七七哭得更厉害了。

“你去看看他。”她拉着沈秋雨的手——明明什么都拉不到,但她的手就是那么伸着,“他能感觉到你的。他知道你在的。他说的,他在树下坐着的时候,能听到你唱歌。”

沈秋雨低下头,看着白七七。

“姑娘,”她轻声说,“我不能见他。”

“为什么?”

“因为见了,我就舍不得走了。”

白七七愣住了。

沈秋雨抬头看着那棵老槐树,树冠在阳光下绿得发亮。

“我在这儿待了三十七年,就是为了等他。”她说,“等他回来,等他好好的。现在我看到他了,他好好的,我就放心了。”

她的声音越来越轻,身影也越来越淡。

“我不能让他看到我这个样子。”她笑着说,“我在他心里,永远是二十二岁,梳着两条辫子,穿着碎花衬衫,在槐树下唱歌。我不想让他看到别的样子。”

白七七拼命摇头:“他不会在乎的!他找了你三十七年,他什么都不在乎!他只在乎你!”

“我知道。”沈秋雨的笑容很温柔,“所以我才更不能让他看到。他等了我三十七年,够久了。该让他放下了。”

她转过身,看着老槐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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