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4章 精髓
  几人又聊了明天出摊的注意事项,洪杰把王嬢嬢送的泡菜拿出来,让眾人尝了尝,虽然水平一般,但是酸辣解腻,这年头就没有嫌弃泡菜的。
  现在的洪杰就差本钱,多一样东西也是好的。
  吃完晚饭,天已经擦黑了。
  本来要去学校的洪晓燕突然停下来,对著洪杰说道:
  “二哥,我不想读书了。”
  这话一出,满屋子人都愣住了。
  洪杰本来想著摆摊的事儿,他听到这里皱起眉头看向妹妹:
  “你说啥子???”
  “我说我不想读书了。”洪晓燕咬了咬嘴唇,又重复了一遍,眼眶微微泛红,“二哥,你一个人摆摊太辛苦了,早上要早起,中午要忙到下午,我看著都心疼。”
  “我读书也读不出什么名堂,不如跟著你摆摊,帮你收钱、收拾碗筷、打下手,还能帮你分担点活,不用你一个人这么累,现在你生意好,我帮你忙肯定会赚更多的。”
  她其实想了一下午了。
  中午在摊位上,看著哥哥一个人站在灶台前,两口锅轮番开火,炒得胳膊都酸了,连口水都顾不上喝,她就心疼得不行。
  家里条件不好,妈还等著钱抓药,哥哥一个人扛著整个家,她不想再当哥哥的累赘,只想帮哥哥分担一点,哪怕只是帮著收收钱、擦擦桌子也好。
  “想跟我赚钱?我看你是皮子痒想挨打了?!”洪杰眼睛一瞪,和原主记忆交融后,他自己也代入了哥哥的身份,听到妹妹不读书了,火气腾一下就上来了。
  刘素琴见状赶忙拉著洪晓燕的手劝道:“哎呀妹崽,你才多大?不读书怎么行?女孩子家,读书才是正途,以后考个中专、当个老师,端公家的铁饭碗,那才是一辈子的安稳!摆摊风吹日晒的,哪是你一个小姑娘该乾的活?”